一、专项统一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检录并按序参加各项考试,错过检录时间者,不得进场考试,按弃考处理。 三、考生严禁穿着含有培训机构、学校名称、姓名等信息或有明显标识的服装和佩饰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考。 五、本考试简章参考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考简章、2024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艺术类考试简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考试(2024版)。具体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实施自主招生艺术类统测项目有:美术、书法、舞蹈、艺术班(音乐)、影视表演、播音主持。 实施自主招生体育类统测项目有: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 一、美术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素描(60分):要求考生按照提供的图片,把静物图片画成一幅素描静物图。主要考查考生对画面的色调对比、结构及体面关系的理解和塑造表现的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神态、特征、空间关系等)。 2.色彩(40分):要求考生按照提供的图片,把静物图片画成一幅色彩静物图。主要考查考生的色调意识及色感、画面色块及构图、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色彩与形体结合及其表现。 3.考试时长:素描180分钟,色彩150分钟。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离场。 4.考试要求:素描考试,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类工具表现;色彩考试,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按规定和要求作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不得在答卷和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二、书法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书法临摹(4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从楷书和隶书中任选一种字体范本进行临摹, 文本20字左右。 2.书法创作(6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以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文本30字左右。(考试字体要求在试题中明确,不提供繁体字)。 3.考试时长180分钟,试卷同时发放,考生可自行安排临摹和创作时间。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离场。 4.考试要求: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等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临摹和创作答卷都不得出现考生姓名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纸张允许折叠。 四尺三开考试专用宣纸,由考点提供。 三、舞蹈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专业基础(4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形象、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 2.舞蹈基本功(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形体软度测试(横叉、竖叉、肩、腰、胯、脚背),素质测试(原地向上蹦跳,时长不超过1分钟)。 3.舞蹈表演(30分):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片段展示,自备伴奏音乐。着与自备剧目相符合的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可化淡妆。时长不超过2分钟。 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自备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MP3,文件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等信息。不允许考生自带播放设备,考试时如遇U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女生须盘发,穿紧身吊带体操服、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男生穿紧身背心、平角短裤和软底练功鞋。 四、艺术班(音乐)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专业测试(70分):声乐方向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器乐方向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声乐方向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演唱要求背谱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器乐方向演奏作品一首(演奏须背谱、不可使用伴奏) 、考查视奏片段。演奏或演唱时长都不超过3分钟(不包含视奏)。 2.视唱练耳(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等。内容为旋律音组模唱(四个音以内),和声音程模唱;视唱:给定起始音,调号为无升无降的单声部视唱(含自然大小调式);8小节以内,2/4、3/4节拍范围;含切分、附点节奏等十六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基本节奏型(不含三十二分音符、休止符、连音线节奏)。学生可自行选择五线谱或简谱,视唱过程无任何音乐提示。时长不超过4分钟。 五、影视表演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形象条件(40分):主要考察考生形象气质。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医美痕迹,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胎记)。 2.声乐(10分):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演唱自选曲目一首(民族、美声、流行、原生态均可,无伴奏)。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表演(20分):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命题小品表演(四人,现场抽签组合),现场抽取考题,准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 4.台词(2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备稿件,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寓言、戏剧独白、小说节选等均可)。时长不超过1.5分钟。 5.形体(10分):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舞蹈、艺术体操、武术或戏曲身段动作均可(广播体操除外),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1.5分钟。 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自备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MP3,文件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等信息。不允许考生自带播放设备,考试时如遇U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六、播音主持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形象气质(20分):主要考察考生形象气质。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医美痕迹,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胎记)。 2.作品朗读(60分):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3.话题评述(20分):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七、篮球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摸高(20分) 考试方法:考生助跑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助跑距离和起跳方式不限。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投篮(20分) 考试方法:在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4.6米为半径所划的弧线上设置五个投篮点(球场两侧0度角处、两侧45度处和正面弧顶),每个点位放置5个球,共25个球。考生须从第1投篮点或第5投篮点开始投篮,按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依次投完每个点位的5个球。要求考生必须在弧线外投篮,球出手前双脚不得踩线,若踩线投中则计为无效投篮,不得分。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测试时间为1分钟。 3.多种变向运球上篮(2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球场端线中点外出发区持球站立,当其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的垂直面时开始计时。考生用右手运球至①处,在①处做右手背后运球,换左手向②处运球,至②处做左手后转身运球,换右手运球至③处,在③处做右手胯下运球后右手上篮。球中篮后,方可用左手运球返回③处,在③处做左手背后运球,换右手向②处运球,在②处做右手后转身运球,换左手向①处运球,在①处做左手胯下运球后左手上篮。球中后做同样的动作再重复一次,最后一次上篮命中后,持球冲出端线,考生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垂直面时停止计时,记录完成的时间。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篮球场地上的标志①、②、③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圆圈。①、③圆圈中心点到端线内沿的距离为6米,到边线内沿的距离为2米。②在中线上,到中圈中心点的距离为2.8米。 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方可运球变向,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运球上篮时必须投中,若球未投中仍继续带球前进,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考生在运球行进的过程中不得违例,每次违例计时追加1秒;必须使用规定的手上篮,错1次,计时追加1秒;胯下变向运球时,必须从体前由内侧向外侧变向运球换手,且双脚不能离开地面,错1次计时追加1秒。 4.实战能力(40分) 考试方法:按照篮球比赛规则,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比赛时间为8分钟。 八、足球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足球(非守门员) (1)5×25 米折返跑(20分) 考试方法:考生从起跑线向场内垂直方向快跑,在跑动中依次用手击倒位于 5 米、10米、15 米、20 米和 25 米各处的标志物后返回起跑线,要求每击倒一个标志物须立即返回一次, 再跑到下一个标志物,以此类推。考生应以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完成所有折返距离回到起跑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未击倒标志物,成绩无效。每人测试 1 次。 (2)传准(20分) 考试方法:传球目标区域由一个室内五人制足球门(球门净宽度3米,净高度2米)和以球门线为直径(3米)画的半圆组成,圆心(球门线中心点)至起点线垂直距离为男子 25 米,女子 20米。考生须将球置于起点线上(线长 5 米,宽 0.1 米),向目标区域连续传球 6 次,左右脚均可,脚法不限。 (3)运射(20分) 考试方法:从罚球区线中点垂直向场内延伸至 20 米处,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横线作为起点线。距罚球区线 2 米处起,沿 20 米垂线共插置 8 根标志杆。考生将球置于 2 米长的起点线标志杆正后方上,运球依次绕过 8 根标志杆后起脚射门,球动开表,当球从空中或地面越过球门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凡出现漏杆、射门偏出球门,球击中 横梁或立柱弹出,均属无效,不计成绩。每人测试 2 次,取最好成绩。 (4)比赛(40分) 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足球(守门员) (1)立定三级跳远(20分) 考试方法:考生原地双脚站立在起跳线后,起跳时不能触及或超越起跳线。第一跳双脚原地起跳,可以用任何一只脚落地;第二跳跨步跳,用着地脚起跳以另一只脚落地;第三跳双脚落地完成跳跃动作后,起身向前走出测试区。成绩测量时,从身体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 量至起跳线内沿。考生可穿钉鞋。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掷远与踢远(20分) 考试方法:在球场适当位置画一条 15 米线段作为测试区横宽,从横线两端分别向场内垂直画两条 60 米以上平行直线作为测试区纵长,标出距离数。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原地或助跑均可以,先将球以手掷远 2 次(允许带手套进行),然后用脚踢远 2 次(采用踢凌空球、反弹球、定位球等方法不限),出球前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过起点线, 出球后可以过线,各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相加为最终成绩。每次掷、踢球的落点必须在测试区横宽以内,否则不计成绩。 (3)扑接球(20分) 考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6个(左右两侧各3次)来自罚球弧线外射中球门的有效射门球(含地滚球、半高球、高球以及需要倒地扑救的球)。考生运用技术动作(接高球、拳击球、托球)出击接4个(左右两侧各2次)来自罚球区两侧线外的有效传中球。 (4)比赛(40分) 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九、田径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身体素质(20分):1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以上四项中选两项进行测试。 2.专项测试(80分): (1)跑步类:100米(男、女)、200米(男、女)、400米(男、女)、800米(男、女)、1500米(男、女)、3000米(男、女)、400米栏(男、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 (2)跳跃类: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女)、跳高(男、女)。 (3)投掷类:标枪(男700g;女600g)、铁饼(男1.5kg;女1kg)、铅球(男5kg;女4kg)。 3.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某一类的一个项目参加专项测试,全能考生在以上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测试。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 4.专项测试按标准换算未达到60分的,则专项测试成绩为0分。 十、网球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分男、女组比赛。现场抽签,循环比赛,比赛采用一局定胜负,按抢七局发球规则发球,先得11分的一方获胜。 十一、乒乓球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分男、女组比赛。现场抽签,循环比赛,比赛采用一局定胜负,每球得分,先得11分的一方获胜。 十二、羽毛球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分男、女组比赛。现场抽签,循环比赛,比赛采用一局定胜负,每球得分,先得11分的一方获胜。 十三、游泳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要求 1.游泳100米(任意泳姿)(40分) 2.200米混合泳(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30分) 3.立定跳远(20分) 4.短跑:100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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